一是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1--6月份,争取中省资金113万元 , 分别占基本目标任务125万元和期望目标任务137.5万元的90.4%和82.2%;落实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30万元,分别占基本目标任务550万元和期望目标任务605万元的114.5%和104.1%和,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9万元,分别占基本目标任务550万元和期望目标任务605万元的96.2%和87.4%。
二是高点启动“七五”普法,法治麟游创建行动迈上新台阶。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麟游建设”的实施意见》、《麟游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县规划(2016-2020)年》、《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基础性文件。在开通手机普法短信平台、麟游司法微信、微博和APP手机客户端平台等的基础上,投资79万元在县城广场新建两处大型LED普法电子显示屏,坚持每天播放各类法治宣传短片、公益类宣传节目。利用出租车车载LED开展宣传活动2次,累计发放手机普法短信4800条,编发出租车宣传标语8250条;在《司法行政天地》、《法治陕西网》、《西部法制报网》、《宝鸡政法网》、《中国普法创新网》等报刊杂志和网站上稿采用信息120多条,编发《麟游法制宣传》简报8期。组织开展宪法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先后印制《漫画说法--青少年常用法律知识读本》、《以案释法》单行本各3万册(份)。先后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6场次,巡回乡村社区演出法制节目18场次,举办春季法治专题报告会12场次,为城乡群众发放《实用法律知识读本》2万多册、普法手提袋12000个,普法纸杯20万个,解答法律咨询750多人次。新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一条街11处 1600平方米。
三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化解矛盾促和谐行动取得新成效。坚持无缝隙排查,多渠道调处。1-6月份,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线索237条,调解237件,成功调处212件,调解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8.7%,防止民间矛盾纠纷激化3起,防止群体访6起154人次,制止民转刑案件18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认真落实村级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政策,兑现2015年人民调解案件补助23600 元,调动了基层调解人员的积极性。
四是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特殊人群帮扶行动实现新突破。全面落实“日查轨迹、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季度考评”的管控措施。 1-6月份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名,监控社区矫正服刑人员30人,解除矫正对象6 人,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12人次。大力推行“四有”安置帮教工作模式,先后为5名刑满释放人员落实了低保待遇,为7名人员协调安置了工作,为生活困难人员发放救助金6000多元,安置率达到90%、帮教率达到100%。做到特殊人群管控到位、矫治到位、帮扶到位,未发生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问题。
五是优化服务保障,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实现新发展。积极探索施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结合法治建设村村行活动,为7个镇派驻法律服务组,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6月份协调政府法律顾问组审查规范性文件2份、各类合同、协议 32件,提供法律意见13条,律师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4家,代理民事诉讼6 件、刑事辩护3件,代写律师函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办理各类公证20件,接待法律咨询60人次,有效提升了律师、公证人员的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
六是积极探索创新,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按照“地域相邻、人员相熟、构成相似、任务相当、规模适度、方便管理”的原则,以辖区内的居民和单位为对象,根据地域面积、楼栋(村舍)、人口数量、辖区单位等,建立以县司法局为统揽,以各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为纽结,以村(社区)为依托的县、镇、村(社区)、组四级塔型网格,把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管理等置入网格,通过科学设置网格,合理选聘人员,明确职责要求,并对网格联络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奖惩“四定”管理,建立联动机制和保障机制,使司法行政工作主动融入网格,服务快捷有效解决在网格。形成科学有效的信息收集、诉求表达、便民服务、利益保障机制,为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麟游县司法局 田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