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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法院荣获第三批宝鸡市节水型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 2016-05-19 新闻来源:   新闻人气: 505

      近日,县法院被宝鸡市政府命名为“第三批宝鸡市节水型单位”称号。

    2013年以来,麟游法院遵循勤俭节约的理念,将节约能源、节约用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结合“世界水日”,制作宣传标语、张贴节约用水提示语,广泛宣传国家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介绍节水常识,营造自觉节水的浓厚氛围。加强基础管理。在全院所有用水点全面使用节水型龙头,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注意查漏堵流,发现跑、冒、滴、漏,及时修理、修复,做到勤检修、勤维护。同时,坚持每月对各用水点的用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排查解决。 通过开展创建节水型单位活动,节约用水已成全院法官干警的共识。据统计,2015年该院用水量同比下降19%,费用支出同比减少12%(县法院 王岚  县委政法委 关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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