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您反映的这个问题,符合《侵权责任法》第3条的规定,可以主张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建议您及时向法院起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月13日,在麟游县影剧院广场,麟游县检察院检察官正在给一位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老人耐心解答,妥切的言语,中肯的建议,引来老人频频点头。
第22个法制宣传月到来的当天,麟游县检察院由主管副检察长带队,分别从各内设科室抽调精兵强将,组成7人的宣传小分队,带上展板、横幅、宣传资料等装备,在县影剧院广场开展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通过挂横幅、贴海报、发资料、定点接待、精准解答等方式,将检察职能、法治文化带到群众身边,培育引导群众树立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意识,大力营造法治氛围。当天,共接待法律咨询8件,发出各类宣传资料520份,走访商户21家,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
“以前感觉检察院是个神秘单位,今天一了解,原来和咱百姓的关系这么密切。”一位受访群众如是说。(县委政法委 关忠琴 县检察院张录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