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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采取三条措施加强基层司法所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3-23 新闻来源:   新闻人气: 657

 

麟游县司法局针对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变化,坚持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入手,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实现了司法所各项工作平稳运行,规范发展。
一是建立县镇联席会议制度。将原来每季度召开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改为县司法局与各镇政府联席会议,各镇主管镇长、司法所长参加,邀请县委或县政府主管领导出席,研究解决司法所工作运行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主动加强与镇人民政府的协作配合,化解现行体制下工作机制运行不畅的问题,协同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二是探索司法行政工作网格化管理服务新模式。建立县镇村组四级网格,借力基层组织和网络推进工作落实,将学法用法工作普及到全体公民、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法律服务延伸到村组、将特殊人群监管置于网格之中、将司法行政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实现服务“零距离”、管理“全覆盖”、诉求“全响应” 的工作目标。
三是强化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考核。将每年由县司法局与各镇司法所签订目标责任书,改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与各镇政府签订,年终考核纳入“法治麟游”建设总体内容,进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大盘子”,有效落实各镇政府对镇司法行政工作的主体责任,以此促进各镇人民政府对司法所工作的重视与支持。(麟游县司法局  王宏兴 田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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