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武义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非法进京上访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这是我县首次对非法上访户作出刑事判决。
被告人郑某,案发前曾数次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自2013年1月以来,郑某以不服法院判决、裁定为由,先后20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门等重要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活动,均被北京公安机关予以训诫,且在信访事项已经终结的情况下,郑某仍继续非法上访数次。
经查,郑某“进京访”中提出的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诉求,已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由金华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并由省高院驳回申诉。郑某的申诉不符合再审条件,原裁判应予维持。2013年4月19日,被告人郑某信访事项被依法信访终结。
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在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经多次训诫等处罚后,仍多次到北京市重点地区起哄闹事,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