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丰镇党委书记 马小锋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问题”,这是对“枫桥经验”的最凝练概括,也是“枫桥经验”的最突出特点。历经50年岁月洗礼,“枫桥经验”的突出特点和核心本质始终未变,但其具体形式和实践内容一直在变,“变”与“不变”的结合,正是“枫桥经验”之所以始终具有生生不息生命力的重要原因。我们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必须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客观环境下,从创新理念、完善政策、健全机制等方面入手,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着力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水平。
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要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真正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当前,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历史遗留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多样多发,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一些干部在处理政府与群众利益关系上,没有树立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理念。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创新是为了发展,发展是为了群众,让群众分享改革成果,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所在。实践证明,只有让广大群众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中获得实惠,我们才能赢得广大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同和拥护。常丰镇在主导产业发展过程中,利用争取的项目资金,投资115万元,为群众新建西瓜中棚230座,投资330万元,为群众新建日光温室30座,为发展苹果的农户免费提供苗木、免费打坑,为发展核桃的大户无偿提供肥料,仅农业产业发展一项,受益农户达到870多户,占全镇农户总数的三分之一。正因为我们牢固树立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理念,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努力使广大群众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我们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我镇群众满意度从2010年全市第152位,上升到了2011年第55位,2012年第13位,2013年第6位。
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作什么决策、怎样作决策、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一项不当乃至错误的决策,其对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难以估量。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科学、民主决策的“推进器”。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拓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凡是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切实做到应评尽评。要通过建立公示、听证、对话、协商等制度、机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群众可以接受的方案,使评估过程成为倾听民意、化解民忧、赢得群众理解支持的过程。在小城镇拆迁改造过程中,我们先后3次召开拆迁农户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改造方案、拆迁办法、新建改建工作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修改我们的实施办法,最大限度降低因决策不当引发新的矛盾。同时,我们还成立了“常丰镇小城镇建设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吸收3名拆迁户代表参与其中,全程监督拆迁和改造工作,做到拆迁公开、改造公开,自觉接受拆迁户监督,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在改造过程中,镇政府还做到了不指定任何一个工程队、不参与任何一次公开招投标、不在拆迁改造过程中挣一分钱。正因如此,我们的拆迁改造工作实现了“零上访”、“零投诉”、“零拒拆”,原计划三年完成的拆迁改造任务一年半就得以实现。
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要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检验社会治理水平的高低,不仅要看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更要看常态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果。矛盾不会从天而降,其发生发展有一个过程,实践证明,要有效避免小事演化成大事,关键在于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处置机制,将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尤其要防止矛盾碰头叠加、蔓延升级。在预防化解矛盾工作机制上,还要努力把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实现对极端案(事)件到多发性民间矛盾再到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全覆盖。对于重大突发案(事)件,要坚持统一领导、整体防控、舆论引导同步部署,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注重发挥镇村专职调解、“和事佬”调解、联防户互助调解三支调解队伍的作用,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2013年,全镇10个村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52起,镇级调解各类纠纷13起,全镇去县上访6人次,上访“零”立案,全镇连续三年无刑事案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