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庸”、“浮”、“懒”、“散”行为,麟游县结合全县干部职工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活动,利用一周时间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
正风肃纪专项活动,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问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政法委员(扩大)会议精神为切入点,针对政法队伍的具体情况,严明纪律规定,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汇聚正能量,树立政法机关及政法干警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一是治“庸”,解决不会干事的问题。通过整顿治理解决谋划工作缺乏思路、缺乏创新,只会照读、照抄、照搬,总是凭老经验管理、靠老办法办事,处理问题、推进工作眼界不宽、办法不多,工作的特色亮点不多、成效不明显的问题;解决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遇到矛盾或问题不是积极主动解决,而是能拖就拖,能躲就躲的问题;解决抓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对一些重要事项的安排考虑不周、对一些重要文件的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解决工作原则性不强,好人主义盛行,对队伍管理和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解决干警平时不学习,业务水平不高,工作方法简单,办的案子质量不高、效果不好,致使一些通过耐心释法析理本来可以疏导化解矛盾的案件当事人到处上访,造成工作被动的问题;解决干警宗旨意识不强,摆衙门作风,以官老爷自居,语言粗暴,态度蛮横,老百姓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解决干警办事敷衍寒责,对人民群众的求助、报警等态度冷漠,有的不理不睬,有的搪塞,有的听之任之,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得到保护的问题。
二是治“浮”,解决不肯实干的问题。通过整顿治理解决喜欢做表面文章,报喜不报忧,甚至弄虚作假,为了追求考核位次,上报的业务数据不实、不准的问题;解决心浮气躁、急功近利,整日里围着领导转,干给领导看,搞花架子,邀功请赏的问题;解决不在实干上下功夫,说功比练功好,唱功比做功强,讲道理头头是道,就是不行动,讲思路一套一套,就是不落实的问题;解决喜欢当评论员、裁判员、观察员,不仅自己不干活,还看别人什么都不顺眼,与同事相处没有包容心,吃不得半点苦,受不得半点委屈;解决整天想着怎么跑官要官,打听如何托关系、递条子为自己谋个一官半职,甚至有的刚坐上一个位子,就盘算另一个位子,一听到风吹草动,就四处活动托关系、走门路、打招呼的问题;解决本位主义思想严重,看问题、做事情永远是个人得失第一,集体观念差,缺乏团队意识的问题;解决不能正确定位自己,总认为自己是怀才不遇,组织上对不起自己,牢骚满腹,怨天尤人,到处告状,甚至公然地散布传播一些诋毁党的形象、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言论。
三是治“懒”,解决不思进取的问题。通过整顿治理解决安于现状,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甚至一月到底、一年到头几乎没干什么工作的问题;解决工作中缺乏激情,推一把动一把,满足于低标准地完成任夯,不愿做到最好、最优的问题;解决心思不用在工作上,追逐个人兴趣爱好,热衷于钓鱼、打牌、上网、节假日组织活动的问题;解决缺乏吃苦精神,不安心在基层工作的问题;解决工作中拈轻怕重,不愿到办案岗位去,不愿承担写材料等苦差事的问题;解决不学习、不思考、不总结、不提高,个人无特长,工作无特色的问题;解决对事业的追求在一天天淡化,早早地产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开始混日子、磨洋工的问题;解决缺乏担当精神,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遇着矛盾绕着走,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问题;解决领导干部把自己混同于普通干警,任职后在岗位上不是“干”,而是“混”,守摊子,混日子的问题。
四是治“散”,解决不守纪律的问题。通过整顿治理解决作风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干警松懈涣散,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问题;解决组织纪律观念差,该请示的事项不请示,该汇报的问题不汇报,对上级的政策和布置的任务,强调客观理由,推三阻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解决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开会不说、会后乱说,心目中没有集体主义,只有自由放任的问题;解决工作时间、工作日中午、执法办案期间饮酒或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警车乱用、公车私用、乱停乱放、酒后驾车、开霸道车,甚至发生恶性交通肇事的问题;解决特权思想严重,自以为在政法机关工作高人一等,把神圣的执法岗位当作自己的特权,不顾上级的三令五申,以配偶、父母、子女的名义开办娱乐场所,利用工作关系招揽生意的问题;解决喜欢和不三不四的人搅成一团,充当他们的“保护伞”,一有风吹草动,为他们通风报信的问题;解决丧失原则立场,一门心思捞好处、图回报,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或借办案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解决目无法纪,执法犯法,严重损害了政法机关形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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