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麟游法院在执行贾某与张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巧用执行措施,促使该案执行完毕的同时,带动贾某所涉及的2件终本案件得以执结,取得了化解一案了结三案的良好效果。
2024年6月,贾某据以生效的调解书,申请执行其与张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立案后,办案人员经对照“终本”案件库,发现该案申请人贾某系其他案件的被执行人,如果本案能顺利执结,那么贾某作为被执行人的其他2起终本案件有可能迎刃而解。鉴于这种情况,执行团队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张某表示自己将尽快凑齐案款,但却迟迟不见行动。
考虑到张某年纪尚小,且案涉款项数额不大,办案团队选择对张某进行传唤,向其释明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仅会对其今后的信用造成不良影响,并明确告知法院还将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经办案人员释法析理,张某方意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与家人沟通后当场履行25000元案款,并答应将剩余案款随后汇至麟游法院执行案款专户,至此,一案化解三案件执行完毕。
加强沟通,统筹考虑首执案件与终本案件,达到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这是麟游法院今年以来推动“终本清仓”行动的一个生动缩影。在今后工作中,该院将依托终本案件管理信息库,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有序组织开展“终本清仓”集中执行行动,努力实现在提高执行效率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双优”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