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保障公正廉洁执法,麟游县公安局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和执法案件,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通过案件评查,及时发现执法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同时,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查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确保案件评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麟游县公安局成立了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室。抽调政治业务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民警组成案件评查小组,负责案件具体评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案件评查工作方案,确保了评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执行案件评查范围和标准,确保评查工作重点
在案件评查工作中,基层各单位首先提出本单位的评查案件,然后上报县局同意后先行开展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典型案件、找问题、查原因、追责任。为了扎实做好案件评查工作,抽调了精通办案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从根本上保证了所评案件的质量。同时,严格对照案件评查标准,明确评查范围,重点评查以下案件:一是长期以来进京赴省非正常访、越级访、重复访等尚未息诉罢访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二是人民群众投诉公安民警违法违纪的信访案件;三是在执法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整治活动中排查出有问题的案件;四是作“另案”处理的案件,检察机关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法院判决无罪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变更、限期履行职责案件。确定评查的案件主要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程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是否齐全、信访诉求是否合理、解决问题是否到位等方面深入开展评查工作。在评查过程中,坚持立足改进自身工作,决不向群众身上和外部环境找原因。在工作中进一步转变评查理念,改进评查方式,切实把案件评查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就评查搞评查,就案件谈案件,坚决克服评查与化解“两张皮”、关起门来搞评查的现象。始终将案件评查与纠正错误、弥补瑕疵、责任倒查、停访息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评查工作重实效,坚决防止弄虚作假,走过场,确保评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深入剖析,及时发现问题
麟游县公安局对2013年4月初至9月底,评查案件146件,(其中刑事释放转取保候审案件6件,信访3件,其他各类案件137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接处警不规范,取证意识淡薄,导致取证不及时,致使一些伤害案件因证据不足,处理困难引发信访。二是办事不细致,一些政策性问题未及时向办事群众解释清楚或者解释不及时,造成群众误会,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信访。三是一些年轻民警办案业务不熟练,不懂得办案技巧,办理的案件质量较低,致使很多案件最后由于证据原因未能进入司法程序。分析原因,主要如下:一是一些接处警民警在接到纠纷报警后,认为可以调解处理,忽视了及时固定证据、及时制作材料,导致调解不成后,由于证据收集不到位,最后处理不成,群众不满意就引起上访。二是有的政策灵活性较大,而且经常变化,民警面对群众询问时没有解释清楚,引起群众误会,引发投诉、信访。三是新民警参加公安工作后,无人指导,自身又不肯钻研,业务提高不快,导致办案能力低下,致使办理的案件质量不高,直接影响案件处理。
四、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麟游县公安局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从制度建设、执法监督、执法主体教育、执法场所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硬件建设。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执法场所改造,所有执法单位全部按照高标准开展功能区划分,办案区建设了人身安全检查室、信息采集室、随身物品保管室、辨认室、讯(询)问室、候问室、待询室等,并采取执法过程全程监控,从而增强了执法透明度,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制定了执法制度并严格落实到实处。先后制定了《麟游县公安局执法典型案例评析制度》、《麟游县公安局现场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规范》、《麟游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麟游县公安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麟游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麟游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工作制度》、《麟游县公安局网上执法监督工作规定(试行)》和《麟游县公安局网上执法监督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执法办案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三是狠抓执法标准制度的落实。自公安部相继制定颁发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执法标准制度以来,县公安局通过集中培训、分片培训、法制小教员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全体执法民警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特别是公安部颁布《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后,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开展专题讨论学习,集中组织民警进行了执法培训,并实时将培训内容穿插至法制培训、轮值轮训等培训中,在全局范围内掀起学习的热潮。四是狠抓执法队伍制度的创新。今年,从全局60余名民警中选拔了11名德才兼备、精通法律、业务能力突出的专职法制员充实所、队、室法制力量,严把执法质量源头关。出台了《专职法制员岗位职责》,明确专职法制员为被派驻单位的“法制总监”,只负责执法制度建设、执法监督、案件初审、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通过加强专职法制员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了基层的执法监督,另一方面为基层定期开展培训教育,从而提升了基层民警的执法能力。五是教育培训常态化。把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作为固本强基工程来抓,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执法培训。组织基层民警至业务单位随岗培训学习;组织民警轮值轮训;组织民警参加上级单位举办执法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专题培训;组织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比武竞赛活动。不但检验了执法民警学习培训的情况,而且在全体民警中间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通过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