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宋某某给我把4130元通过微信转来了,多亏你们对他的多次催促,谢谢......”9月13日,在麟游法院判后督促下,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按照约定期限履行了欠款给付义务,受到当事人的称赞致谢。 2023年6月15日,在麟游法院主持下,陈某某与宋某某的借款纠纷案件成功达成调解,宋某某答应9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陈某某4130元欠款。结案后,承办法官跟进督促,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进行“温馨提示”,宋某某提前履行还款义务,该案案结事了、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为提高当事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自觉性,麟游法院坚持做深做实能动司法,在审判执行中贯彻好“公正与效率”主题,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不断强化执源治理机制建设,在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主动联系履行义务人,通过适时提醒、法律释明、后果警示等多种形式进行再次释法,督促当事人及时主动履行相应义务,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