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执源治理工作,近日,麟游法院制定印发《关于民事执行案件执前和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助推该院跑出执源治理“加速度”。
执前和解是麟游法院在稳步实施执前督促机制的基础上,为持续推进执源治理工作提出的又一创新之举,是当事人申请执行后,经征询当事人意愿,将部分案件导入执前和解程序,尽最大努力促使义务人自动履行,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该《实施办法》从案件分流、工作职责及流程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为保障执前和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麟游法院将以该制度的实施为抓手,贯彻落实省高院“1281”工作计划和市中院相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该院“12331”工作思路,大力实施诉源治理“提升工程”,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质增效打造“新引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