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全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麟游县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履行司法行政工作三大职能,建设平安麟游、法治麟游的有力抓手,完善机制,细化环节,强化措施,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3人,解除39人,在册34人,实现了无脱管无漏管和无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
一、在组织保障上突出“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编办、发改、民政、人社、财政、教体、工青妇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7个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公检法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县委、县政府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调剂2名编制,在县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健全了工作机构。各镇在人员普遍短缺的情况下,为司法所配备了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兼职社会工作者25名,壮大了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三是强化装备和经费保障。为全县7个司法所配发摩托车10辆、电脑15台、传真机10台、打字复印一体机5台、调解桌椅10套、办公文件柜20个,办公桌椅10套,配置业务用车5辆。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由去年的1.6万元增加到今年的4万元。同时,为每个司法所落实公用经费1万元。真正做到了工作重心下移,工作力量下沉,工作经费向一线倾斜,物资装备向基层投放。
二、在日常监管上突出“严”。坚持把“两部两院”《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作为纲领性文件,全面按照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矫正对象管理规定、教育工作规定、档案管理规定、考核奖惩办法、矫正工作者职责、矫正工作纪律、矫正工作请示报告制度等规范性文件,逐项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和管控措施,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依规办事。一是严把 “入口”。对拟适用缓刑人员,进行判前调查评估,严格调查程序,坚持上门入户走访、到原学校或单位调查、与评估对象家庭成员直接谈话,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估意见,及时反馈委托机关。近年来,共接受各级各地法院和监狱委托社会环境影响评估18件,开展调查评估18次,出具评估报告18份。二是严格衔接。针对不同矫正类别分别制定报到接收工作方案,确保管制、缓刑类社区矫正人员落实“两接收”,假释类服刑人员出监“必接必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交付执行“三见面”,增强了衔接的严密性。每接收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都及时做好谈话记录,填写社区矫正人员登记表、签订保证书和帮教协议、宣告其权利义务等,详细了解掌握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及时建立档案。三是严格执行。全面落实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定期走访和集中学习、劳动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制度。结合社区矫正人员不同类型特点,确定管控等级,确保一般管控措施落到实处,重点管控措施突出实效,特殊管控措施依法执行。对列入重点管控的人员,切实做到“一周内必访,重要时段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有重大变故必访、不按时报到必访”的“五必访”原则,增强了管理的预防性。认真扎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充分利用矫正平台加强实时管控,全县在册的34名社区服刑人员手机配置率达到100%,重点人员手机配置率达到97%,信息录入率达到100%,重点人员手机定位率达到100%。四是严格奖惩。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日常计分考核等制度全部上墙公示,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行为表现,定期开展考核和奖惩评议,强化了管理的科学性。五是严格监管。县司法局与县检察院联合,每季度末以“五检查、五见面、五清楚”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大检查活动。“五检查”,就是通过检查社区矫正的适用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检查社区矫正交付执行活动是否及时,各环节是否有效衔接,社区服刑人员是否存在漏管;检查司法所教育管理及日常工作是否正常进行,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存在脱管;检查司法所奖惩措施是否落实,刑罚变更执行和解除矫正、终止执行环节是否符合相关程序和规定;检查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五见面”,就是采取与司法所、社区帮教组织、居住地群众、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成员及本人的“五见面”,了解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对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客观公正评价。“五清楚”,就是要求司法所人员对辖区内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帮教措施、日常表现、监管措施、思想改造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了解司法所人员是否真正把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落到了实处。
三、在帮教转化上突出“情”。我县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分散,大多无固定工作、无固定收入,以务农和打工为主要生活来源,统一管理难度大。为切实做好帮教工作,我们一是坚持大原则下的因地制宜。对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到司法所报到的时间不做硬性规定,具体时间由社区服刑人员自行确定,既减少了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工作生活的影响,又保证了社区服刑人员能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公益劳动也由集中改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是坚持规定动作下的人文关怀。在日常监管中,注重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个别谈话教育,运用面对面的个别谈心教育,每月定期不定期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矫正,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教育他们树立在刑意识、服从意识、学习意识、自强意识,开导他们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早日融入社会。对家庭境遇较差、生活特别困难的服刑人员,实行人性化关怀,定期不定期走访慰问。今年,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农村低保5户、为3名适学儿童联系就读学校 、为1名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问题,通过“暖其心”的办法增强了帮教效果。三是坚持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特别是对未成年服刑人员,不强行要求其每月到司法所报到和参加集中劳动,而是改为每月递交一份思想汇报,司法所每季度到其就读学校了解情况的办法,收到了良好效果。如招贤司法所管理的未成年服刑人员刘某去年顺利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
四、在制度建设上突出“实”。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环节制度,出台了《麟游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矫正衔接、矫正对象管理、矫正对象考核奖惩、社区矫正教育、解除矫正程序、矫正档案规范建立作出具体要求。二是规范社区矫正档案及法律文书管理制度,严格移交与衔接,切实做到一人一档,正档与副档结合,专柜专人管理。完善了档案内容,做到了不漏人,不漏项。同时,严格档案查阅和保密制度,防止了档案遗失、毁损和泄密事件发生。三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制度,对《陕西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中的各项制度上墙公示,及时落实,明确了社区矫正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职责,有力地推进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