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各单位高度重视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把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签订“五方”平安建设责任书,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使人人肩上有任务,人人身上有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上下联动千家创,万人防范保平安”的平安创建氛围。
二、建立工作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党委定期研究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制度,县委、县综治委,镇、部门党委、党组坚持每半年研究一次平安建设工作,分析情况,审定平安单位,解决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县平安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建立健全综治维稳办公室主任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分析研究全县平安建设工作形势,研究安排阶段性创建工作。建立季度督查半年考核制度,定期深入镇、村及单位对平安单位创建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建立矛盾纠纷周排查月报告制度,坚持每周深入排查了解群众诉求,排查化解纠纷,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解决。
三、细化创建措施,提升群众满意率。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宣传活动,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和平安建设大提升活动,扩大平安建设知晓率。开展集中宣传15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建设法治文化广场3个,制作宣传版面105幅,举办法律培训班22场,培训人员10000人次。扎实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新建镇级综治视联系统,实现镇级全覆盖,新建村级视联网3个,对县综治办视频系统进行改造,在全县重点部位、村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200个,接入公安系统视频监控10条105路,社会单位安装视频监控300个。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矛盾纠纷分类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化解责任人、化解时限和措施,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57起,调处456起,调处成功率99%。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释解放、社区矫正、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确保不发生肇事肇祸案件。
四、强化管理,提升平安单位创建质量。认真落实麟游县平安单位管理考评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生命案的一个县级平安村,及时按程序撤销其平安村称号;年底对市县级平安单位进行认真复审,在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在政法各单位成立五个审核组,逐平安单位按照平安单位建设标准全面进行复审,努力提升平安单位建设水平。(供稿人:麟游县政法委 杜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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