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采取“四条措施”深入推进综治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中的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综治办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社会治安保险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推进社会治安保险工作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动员。各镇、有关部门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资料、典型理赔案例引导等多种形式,深入村组、群众,广泛宣传社会治安保险的参保标准和理赔流程,增强群众对社会治安保险的知晓率、认知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参加保险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服务管理。各镇认真抓好社会治安保险投保费用的征收,及时发放保险明白卡,使居民“明明白白保险”,财保公司开拓治安保险理赔“绿色通道”,积极为客户提供快捷优质的理赔服务。
四是加强检查督导。县综治办将社会治安保险工作作为丰富群防群治载体、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纳入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