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麟游县委书记孙敬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认真听取县委政法委关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精神汇报,研究审定我县贯彻意见。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闫明辉就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的概况、主要精神,特别是郭声琨同志的重要批示,景耀平同志的讲话精神,毕小平同志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督导情况的通报和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作了汇报。
常委会经过充分研究讨论,议定了我县贯彻意见。一是分解任务,理清工作责任。县扫黑办将任务进行分解,督促各镇、各成员单位抓好落实。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对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以及组织政法干警进百家门、入百家户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打击重点和基本要求。三是强化措施,推动线索摸排深入开展。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10类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摸排的重点,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主动承担职责任务,灵活排查渠道,深挖彻查,切实把情况摸清、摸准、摸全面。四是严厉打击,确保专项行动打出声威。要讲究办案策略方法,善于运用治安、法律等手段,切实打准、打狠、打出声势,严防其坐大成势。对已确定的崔木镇北王村、招贤煤矿及周边治安秩序混乱等4个治安乱点,要强化措施,扎实整治,确保取得实效。五是强化督导,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县扫黑办要定期深入各镇、各单位、各行业、各个领域认真开展督查,协助摸排线索,查找存在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通报、约谈、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六是召开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各镇、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认真学习传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对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次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县委书记孙敬虎要求全县各级党政组织,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一定要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营造浓厚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排查重点、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战果宣传到位,让人民群众知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感受到专项斗争带来的效果。三是要抓住重点。涉黑涉恶线索都在人民群众心里掌握着,要充分发动群众,对全县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是把建设项目周边,矿区所在地等,作为重点,把线索摸准、摸全。切实治安乱点整治工作,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同时,将社会治安环境治理的更好。四是要迅速出动,快速出击,形成震慑。对排查的黑恶势力问题线索,要认真甄别核查严厉进行打击,出手要准、要快、要狠,形成震慑。
县长李武发在会上强调:一是要结合实际,把阻碍重点项目建设,扰乱周边治安环境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排查打击,让社会治安环境要有一个大的提升。二是县国土局要牵头执法,对盗挖古生物化石的情况进行排查,深挖一些村干部长期与这些人勾结在一起,通风报信,提供方便的问题,县公安局要运用治安、法律手段进行打击。三是切实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和办案经费,县财政局先行给县扫黑办拨付工作经费10万元,给县公安局拨付办案经费20万元。
孙敬虎、李武发、朱小强、彭世忠、闫明辉、张欣、王为君、李力、辛松等县委领导参加会议,县人大主任尚永福、政协主席王中选、县法院院长付建平、县检察院检察长邢武刚、县纪委副书记杨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崔宏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马军峰、县公安局局长李水全、县司法局局长王宏兴、县财政局局长吴海涛列席会议。(扫黑办 海亚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