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政法综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和政法综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六个工作专班”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各镇、各部门制定实施意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对贫困户数据清洗后的剔除户、接近贫困识别条件的边缘户、民生重点户等群体矛盾纠纷以及脱贫对象自身涉及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宅基地等重点领域,“梳篦式”排查纠纷线索,并集中力量化解,切实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1至4月,全县共排查出矛盾纠纷76起,化解69起,化解成功率91%,其中脱贫攻坚矛盾纠纷9起,化解9起,化解成功率100%。
三是加强特殊人群帮扶工作。认真抓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救治服务管理工作。坚持“255”工作制度,全力抓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落实管护责任,使患者生活有人照料,行为有人管理。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活动,组织人员对全县24名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贫困户家庭开展大走访活动,帮助10名安置帮教人员实现再就业。
四是拓宽公共法律服务范围。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组社区开展定向式法律服务,18名法律顾问与全县66个村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指导14个贫困村健全了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实现了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无偿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调解服务,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权属、就业就医、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168起,为贫困村、贫困户群众起草、审查各类合同44份,办理贫困户公证案件2起。
五是依法审理涉贫领域案件。开展扶贫领域法律救助,涉及贫困户参与诉讼的民事纠纷案件3起,有涉贫执行案件4起,为贫困户免收执行费2起580元,执结贫困户申请执行案件2起,标的3.4万元;开展巡回审判5次,就地开庭3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环境。(县委政法委 李云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