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高鑫元,男,生于1954年8月13日,小学文化,家住陕西省城固县桔园镇贾山村五组;妻子刘芳,生于1958年1月17 日,初中文化;儿子在附近化工厂上班;儿媳在镇中心小学教书。儿子结婚后,为了生活方便,我和老伴一起与儿子分了家另起锅灶,想吃甜的就甜的,想吃咸的就咸的,生活要啥有啥,儿子也孝顺,是我们尽享天伦的时候,唯一不顺心的是老伴身体不好,患有高血压。
2010年4月的一天,村长女子出嫁,妻子去行礼,酒席前妻子正准备服药时被同桌(邻村)一名叫杨金玲的妇女看见了,一阵寒暄,她了解妻子的情况后说:“这点小病算啥,只要你信了‘门徒会’,每天坚持祷告,它就能保佑你和家人平安,能消灾避难,什么病都能治好。”说完又以她自己“亲身体会”给妻子作起了见证,平时就有点迷信的妻子在她的见证下越听越入迷,越听越上瘾,酒席散后她俩俨然成了一对好姐妹,各自留下了对方的联系方式。
几天后妻子正式加入了“门徒会”,回家后她把不知从哪里弄来的一块印十字架的白布挂在了墙上,每天早晚对着它祷告,适逢那几天儿子买彩票中了小奖,俗话说人逢喜事精神爽,她自以为自己的病也好多了,这一切都是自己信“门徒会”带来的福音,是天天祷告的作用,更加深信“门徒会”可以惠及全家,包治百病。从此,妻子不顾家人的反对,扔掉了家里所有治高血压的药,成了“门徒会”一名虔诚的信徒。
她们以“拯救”更多受苦受难的人为借口,经常聚在一起。为了表示虔诚,她经常偷偷的把家里的积蓄拿出去作为活动经费,为此我们经常大吵大闹。为了给别人做“见证”,有时要跑十几里路,为表虔诚她坚持每天只吃“二两粮”,长期奔波和劳累,致使妻子脸色发黄,全身无力,走路有时都摇摇晃晃,有天竟然晕了过去,我和儿子劝她去医院检查一下,但她却以死相逼,坚决不去医院,我们只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听之任之。
2012年3月28日夜,妻子像往常一样上厕所,我只听“扑通”一声,随即看到妻子摔倒在地,我赶紧去扶她,只听她说:“我头很疼。”接着就处于了昏迷状态,这时我感到事态严重,赶紧叫来儿子,一起把她送到了医院,可一切都迟了,妻子因大脑出血虽然保住了生命,但思想、意识全无,不能动弹,整天只能由我和家人轮流护理和照料,医生告诉我那就是人们常说的“植物人”。目睹病床上的妻子,我悔恨交加,由于自己当初对“门徒会”不了解,没有及时坚决制止她加入“门徒会”,使她误入泥潭,越陷越深,贻误病情才导致了今天的悲惨结局。
我很“门徒会”,更恨那些传播邪教的害人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