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司法厅正式命名我县为首批“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示范县”,这标志着我县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社区矫正中心示范县创建活动是陕西省司法厅推进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帮扶社会化、督查常态化、经费有保障)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全省社区矫正中心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县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科学谋划,扎实推进,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的要求,采用“因地制宜、上下整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方法,先后共投资19.02万元,建成建筑面积115.12平方米社区矫正中心。规划设置了谈话室、心理咨询室、检察官办公室、档案室、入(解)矫宣告室、监控指挥室,配备了电视、电话、扫描仪、指纹信息录入器、身份证识别仪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一应俱全,极大地改善了工作环境,初步实现了办公现代化、自动化、标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