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麟游县公安局立足实际,结合公安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县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开展全县机动车污染整治,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交管大队在城区范围了划定了低速货车、载货柴油车等污染较重车辆的禁行路段,树立了标志牌,一线城区中队采取定点查纠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力度,发现上述车辆进入禁行路段一律进行查扣并严处;依托城区交通出入卡口和监控设备,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无标车进行抓拍、取证并及时依法处理;督促拉煤车、渣土车按规定路线行驶,要求车厢所载煤、渣土必须覆盖篷布;采取电话通知、发送短信、上门走访等方式通知黄标车主及时办理淘汰手续,印发黄标车宣传材料做好黄标车淘汰宣传工作,提醒居民及时办理黄标车注销业务。截止5月24日,交管大队淘汰黄标车14辆,其中8辆已正常报废, 6辆已将报废告知书下发给车主,下步予以报废。
二是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坚决打击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麟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下发以后,县局所迅速组织人员全面开展禁限放宣传工作,在城区各公告栏、宣传栏、小区和超级门口等显眼位置张贴《通告》60余张,并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进行现场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城关派出所与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沿街门面、超市、物业等签订禁放工作责任书57份,全面落实了工作责任;巡逻大队加强了城区街面巡查,对在禁放时段和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查处;治安大队、各派出所对全县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定期开展检查,5月11日两亭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收缴烟花爆竹4箱(10000头),行政处罚1人。
三是迅速开展内部燃煤锅楼拆除工作,减少污染源头。按照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安排,麟游县公安局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内部燃煤锅楼拆除工作,明确了责任,由局警务保障室牵头抓总,招贤、两亭、崔木派出所和崔木交警中队各自负责拆除工作,要求迅速实施、按期完成。目前各单位正在抓紧联系拆除施工单位,筹备采购新能源锅楼。(编辑:李云锋 县公安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