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本是大家对某些事物的特殊爱好,如果正确培养,便是陶冶心情、增添生活乐趣的一项“美差”,若不加以正确的拘束,便会害人害己、悔不当初。
刘某自小喜爱枪支,其在一次网上浏览枪支信息时,偶然获知购买枪械配件的消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便用180元钱在某网站购买了一把射钉枪和一根无缝钢管,后将枪支组装起来存放于家中。刘某将自制枪偶尔携带身上,以备外出打猎使用,后便一直搁置家中。近日,侦查人员在一次例行检查时发现其购买私藏枪支,立案侦查,并对此把非制式手枪进行了鉴定,且鉴定结果为此涉案枪支属于自制枪,认定为枪支。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被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经审查后检察机关以非法买卖枪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
检察官寄语:枪支本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在大家日常生活中,若涉及违禁品,就要提高警惕,谨慎行事,不能被一时的兴趣爱好遮蔽双眼,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