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法公告 >> 正文
麟游县委政法委、综治办 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 2016-09-04 新闻来源:   新闻人气: 4149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工作部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与县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挂靠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中共麟游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挂靠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挂靠县委政法委员会。

1、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二是对一定时期内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三是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四是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公正文明执法措施。五是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指导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六是组织协调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七是组织推动政法综治维稳调查研究工作,研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八是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措施,协调县委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九是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全县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参与调查社会反映大,情况复杂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十是组织协调指导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十一是联系指导县法学会的工作。十二是承办县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是围绕各个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二是起草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文件、报告。三是制定一个时期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方案。四是负责协调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检查督促基层单位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五是负责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六是收集、传递综合治理工作信息资料。七是承办县综治委和市综治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3、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市委维护稳定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全县维护稳定工作,并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办。二是掌握全县社会稳定情况,对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及时通报有关镇和部门,指导各镇和部门开展工作。三是定期综合分析全县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预测形势,提出对策,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四是组织全县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的措施建议。五是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敏感期、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六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协调组织制定和完善处置预案。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及时协调有关镇和部门妥善处置,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七是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排查和协调、督办等各项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强化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并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镇、部门实施责任查究。八是承办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维稳办其他事项。

4、县委610办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防范和处理各种邪教及对社会有危害其功组织问题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研究邪教发展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二是负责了解掌握邪教发展动向,收集省内外、市内外、县内外有关信息,及时向市委610办公室及县委、县政府反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三是负责县委县政府有关处理邪教及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作。四是负责协调和指导各镇、各部门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五是负责协调有关反邪教的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六是负责协调指导全县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及巩固工作。七是负责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高科技领域反邪教工作。八是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涉邪教问题境外斗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涉外工作任务。九是承担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与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十是联系指导县反邪教协会工作。十一是承办市委610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动员组织全县各镇、各部门和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处理全县涉及国家安全事务,协调上级国家安全机关处理相关事项。二是贯彻“党委领导、动员群众、健全机制、重点防范”的方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专门机关与有关部门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指导协调督促全县各镇、重点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四是在各镇、重点部门建立国家安全工作联络员、信息员、及时掌握我县社情和敌情动态。五是完成市国安局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全县各级特别是政法各部门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法治麟游建设,有效防范控制各类风险,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强化执法办案,司法公信力得到全面提升。先后7次对政法单位开展执法检查,评查案件100件,反馈整改意见21条。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全年共受理治安案件479起,侦破刑事案件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审查逮捕案件1827人,批准逮捕1623人;移送起诉案件2831人,提起公诉2223人。受理各类诉讼案件604件,审执结案件577件,结案率为75%。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名,监控社区矫正对象32人,解除7人,开展社区影响调查评估14人次。二是主动作为,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召开了麟游县法学会成立暨第一届会员大会,选举了县法学会组织机构。确定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对19项司法改革任务细化了措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禁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等一系列改革事项扎实推进。三是开展综合治理,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在重点部位、村安装视频监控1317个;扎实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信访积案大化解、信访秩序大整治”和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措施责任大落实活动,各级各部门巡防人员佩戴红袖章开展多层次、网格化、无缝隙的巡逻防控,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春雷行动”、“秦风行动”等严打整治活动,对危爆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剧毒物品、寄递物流行业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先后组织“三官一律”人员进村(社区)337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31起、受到群众好评;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命名表彰市县级平安单位5个,平安镇1个,平安村11个,平安示范家庭30户,平安单位的示范效应得到充分发挥;深入开展“6995平安互助十户联防和各类平安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平安建设整体水平。2015年,我县社会治安满意率99.43%、知晓率92.55%,均列全市第一,被市综治委考核为优秀等次。四是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全县社会政治和谐稳定。对新开工建设的90个重点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380条,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不稳定隐患。成功处置了招贤、崔木、园子沟三个煤矿5起群体上访事件。召开各类形势分析研判会15场次,解决问题35个,落实稳控措施31条,化解各类不稳定隐患15起,确保了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的安全稳定。积极防范应对“颜色革命”,成功处置“6.25招贤镇外地宗教人员非法聚集活动,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五是突出警示教育,防范邪教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创作反邪教文艺节目16个,演出190场次,印制反邪教小贴画5000份,编印《反邪教知识读本》5000册,播放警示教育片130余场次;成功举办了“陕西省反邪教优秀文艺节目在麟巡回演出”活动;争创国家级无邪教创建示范县经过了中央防范邪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被市上命名为全市唯一的防范邪教示范县,建成无邪教示范镇1个,无邪教示范村社区5个,实现了“无邪教镇村”创建全覆盖,防范邪教工作考核为优秀等次。

2015年,全县政法各单位工作33次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奖励,19名政法干警被省市县表彰为先进个人。

部门基本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在职人数

1

中共麟游县委政法委员会

党政机关

财政全额拨款

7

四、部门收支决算编制说明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5年,总收入1581851.00元,其中:财政预算1581851.00,上年结余286.00元。

2015年,总支出158185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93851.0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63818.00元,占支出的41.9%,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0033.00元,占支出的39.3%;项目支出:488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0.8%;年终结转结余286.00元。

2、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5年,县委政法委严格执行预算,收支总体平衡,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运行良好,后勤保障和服务有力。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2015年,支出方面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实行无纸化办公,进一步节约行政运行成本,压缩公务用车,节纸、节水、节电、节油等一系列措施的综合运用,在工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实现了收支总体平衡。

 

中共麟游县委政法委

20169月4日

版权所有:中共麟游县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地址:陕西省麟游县碧城路2号
电 话:0917-7962155 网站运行及制作维护:宝鸡合强软件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20106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