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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坚持四轮驱动推动司法所工作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 2016-04-08 新闻来源:   新闻人气: 3975

 

    近年来,麟游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杆,立足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三大职能,坚持“普、调、管、援”四轮驱动,抓规范夯基础,抓创新求突破,抓落实促发展,实现了司法所工作有为有位的目标。
 “普”,就是强化普法宣传,唱响法治麟游“好声音”。各基层司法所在“四五”、“五五”普法教育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坚持“土办法”与“洋手段”相结合,按照“月月有活动、宣传不间断”的要求,突出五大重点群体,每月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因人制宜,分类施教,板块推进,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形成的以“建、送、讲、考、演、调、援、信”为主要内容的八法普法教育综合体系,被誉为“麟游模式”在全省推广。《西部法制报》、《宝鸡日报》、宝鸡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多次对该县“六五”普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报道。
 “调”,就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调出百姓和谐“新天地”。积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按照“五有六统一”的标准,健全完善了县镇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了网上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建成规范化村级调委会50个。组织开展了“走基层、抓化解、促和谐”司法为民百日专项活动、“七镇百村创双无、化解矛盾促和谐”等活动,坚持无缝隙排查,多渠道调处。近三年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线索1937条,调解1937件,成功调处1912件,调解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8.7%,防止民间矛盾纠纷激化15起264人次,防止群体访6起154人次,有效制止民转刑案件18起。先后有5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17名调解员被陕西省司法厅、宝鸡市司法局、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和优秀人民调解员,招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郭天明多次被司法部、陕西省司法厅授予人民调解员标兵、调解工作能手、陕西省“十大法制新闻人物”、“三秦卫士”等荣誉称号。
   “管”,就是规范特殊人群管理,贴上平安稳定“护身符”。全面落实日查轨迹、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季度考评的管控措施,做到“墙上有公示、桌上有台账、电脑有信息、帮教有专人、考核有记录、人人有档案”,九成宫司法所探索形成的以资料登记规范化、矫正学习专题化、思想汇报制度化、公益劳动特色化、帮困解难经常化、考核奖惩公开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八化矫正工作法”,被宝鸡市委政法委评为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受到表彰,并在全市推广。大力推行在监有人教、出监有人接、回归有业就、社会有人帮的“四有”安置帮教工作模式,先后为27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低保待遇,为6名人员协调安置了工作,为生活困难人员发放救助金6000多元。全县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无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援”,就是强化法律服务,撑起弱势困难群体“保护伞”。以基层司法所人员为主体,组建乡镇法律工作服务组、驻村法律服务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免费法律服务团,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主动为困难群众常年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去年,又以基层司法所和村调委会为依托,组建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实行接待群众“一条龙服务”、解决问题“一竿子插到底”的办法,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公证律师接转服务,受到群众好评。近三年来,各基层站所共代理各类诉讼案件8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7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786人次,发放法律援助手册15000多份,宣传手提袋37000多个,有效地提升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县委政法委关忠琴   县司法局田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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