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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 2016-04-06 新闻来源:   新闻人气: 5082

      公路建设对于构筑便捷的交通网络,优化社会发展环境,加强地区间交流,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县境内有244国道、342国道等几条高等级公路建设,广大人民群众都非常支持,沿线居民也能主动克服和理解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其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但也有部分群众大局意识差,私利意识严重,法律观念淡薄,常因房屋拆迁,征地补偿,水利损毁、交通阻塞、乡风民俗等问题引发各种社会矛盾。主要表现为农田损毁纠纷、坟墓搬迁纠纷、征地补偿纠纷等问题。公路建设引发的社会矛盾不容忽视,必须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管理,方能确保公路沿线的社会治安稳定。

 一、公路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群众生产生活设施受到损坏,处理不及时,村民求解心切与施工方发生矛盾纠纷。公路开工建设,各施工单位在新修施工便道,拉接电线,搭建工棚时,因损毁村民林木、庄稼、农田水渠、饮水水源、机耕道、人畜通道设施修复补偿达不到农户的要求;涵洞进出口排水系统不完善,压占、损坏农田;施工爆破作业中,房屋等建筑设施是否受损、受损程度等认定结果意见不统一引发矛盾纠纷。 

2)乡村公路损坏严重,车辆受阻,村民出行困难引发矛盾纠纷。县境内新修的通乡、通村柏油路被运输修建公路材料的货车过度碾压(载重量一般在2060吨之间),道路损坏较重,路面开裂,坑坑洼洼,给过往车辆和行人带来不便。因修建需要,部分道路被截断,阻车现象经常发生,造成村民通行不便,特别是遇到下雨天,路面满是泥浆和积水,且非常打滑,春播秋收时节,拖拉机、小型货车等农用机械不能正常通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3)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农户不理解,引发矛盾纠纷。因公路征迁与其他项目征地折迁在经济补偿标准上有所不同,不同拆迁时段的经济补偿和涉及的征迁户所镇在具体补偿政策上也视实际情况略有差异,导致征迁户互相攀比,要求给予较高的经济补偿。补偿款发放不及时、不到位,引发的矛盾纠纷,主要是因资金筹措没有及时到位或短缺等因素,部分村民在签订拆迁协议后较长一段时间仍未领到补偿款,造成部分群众的抵触和不满情绪。未签协议先行施工,个别农户因经济补偿或房屋安置等问题,提出一些过高要求,往往多次协商无果,施工方为了不影响公路建设整体进度,在未签订相关协议的情况下,先行施工,造成矛盾激化,对立情绪加剧。 

4)污染周边环境,村民意见较大。在公路建设中,有的施工单位忽视了干燥天气车辆运输、堆场拌料过程中产生大量灰尘所采取必要的措施,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有的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将部分桥梁钻孔灌注桩泥浆直接排入附近小河内,导致河道淤塞,河床升高,河水受阻,河道污染,又脏又臭,如遇山洪,小河周边的农田被淹没,农作物损毁,村民意见较大。施工方为赶工程进度,有时会通宵作业,有的甚至连续通宵作业数十天,施工车辆往返、路面填筑材料塘渣、搅拌机等机器作业噪声污染,影响了附近村民正常生活和夜间休息。

5)违法使用民工,引起涉法涉诉,影响社会稳定。施工单位为加快工程进度,从全国各地招用的民工均为临时人员,且没有与其签订用工合同,这些人员也没有经过劳动部门进行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技术水平低,施工进度慢,工程质量差,工程监理不合格,得不到足额的劳动报酬而引起涉法涉诉。有的民工在施工过程中,因缺乏安全知识,操作失误,造成人身伤害,因赔偿问题引起涉法涉诉。

 二、公路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1)施工单位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认识不够,处理不及时。个别施工建单位认为,公路建设是国家重点工程,任何人都不敢干涉工程建设,损害村民的一些利益是小事,引发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由当地政府负责处理,因此施工单位只顾抓工程进度和质量,忽视对损害村民利益的处理,遇事能推则推,能躲则躲,致使小事变大事,小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 

2)当地政府事前准备工作不充分,协调不到位。公路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了才临时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因抽调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对在公路建设中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缺乏预见性和具有操作性的调处方案,用“哪庠抓哪”的简单工作方法解决问题,导致信息反馈迟缓,工作被动,处理不及时。  

3)施工单位和当地政府对公路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不到位,与群众沟通、交流不够。农户对政策不了解,认识不深刻,从而产生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一旦遇到释放点,便会采取非正常行为,导致公路建设工作难度增大。 

4)施工单位管理松散,法制意识不强。有些施工单位对民工管理松散,没有严格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和安全知识教育,表现在施工单位未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未进行岗前培训,导致民工施工不文明,极易引发涉农矛盾纠纷。 

三、保障公路建设顺利推进的几点建议 

1)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文明规范施工。各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尽可能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对沿线村民带来的生产生活影响,各级公路建设指挥部要加强教育督促和协调,对群众反映的关于施工过程中引发的一些问题,要认真做好接待受理,耐心作出相关解释,加强沟通反馈,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对需要进一步做调查的投诉反映件,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妥善处理。特别是对一些反映较为强烈的住房质量受损等投诉问题,公路建设指挥部、所在地政府与施工单位要及时派员到现场踏勘和调查,及时处理。  

2)缓解交通压力,加快施工进度。交通建设要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施工单位要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同时,以“周期短、见效快”为原则,配足配好施工人员,抓紧施工进度。有关职能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便道的日常清理和整修,并会同有关镇、落实涉及村组的改路工程等相关工作,确保施工期间交通安全。待公路各标段主体工程基本结束后,对受损道路抓紧落实维修方案,并尽快予以实施。对于公路建设中出现的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有关部门除了在各施工路段竖立警示标志外,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如施工过程中涉及一些主干道路的,在人流、车流高峰时段,临时可适当抽调交警或当地派出干警现场执勤,以维护交通秩序,缓解交通压力。  

3)加强环保意识,树立发展理念。在公路建设中要进一步树立“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的理念。在施工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并对产生的水土流失采取比较合理的水土保护措施进行综合防治,减少高填深挖。在桥梁施工中,施工单位要注意对钻渣集中堆放和及时清除;钻孔桩施工中,对泥浆进行封闭,加大循环利用力度,避免或减少对农田和水质造成的污染。施工单位要科学安排运输计划及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在穿越街道时要减速慢行,减少噪声和鸣笛,最大限度减少对村()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施工时借用的农田及临时性堆场,在施工结束后,施工方要及时清理干净,有关部门和各镇也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督促,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及余留物占地引发矛盾。  

4)妥善处理征迁纠纷,推进工程建设。各有关部门和涉及镇要进一步加强对公路建设征迁工作的领导,安排责任心强、政策业务精的同志从事此项工作,具体负责征迁工作的人员要注意做好征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征迁工作透明度,让被征迁户全面了解征迁补偿政策、方案及房屋安置方式,避免和减少因征迁政策不了解、不清楚而引发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征迁政策保持相对稳定,各镇、村之间要加强联系、衔接,避免存在较大的差异。要及时妥善处理征迁过程中群众反映的一些具体问题,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以确保项目工程顺利开工建设。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监督力度,加强征迁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努力减少拨款环节,缩短拨款时间,按程序及早将征迁款兑现给征迁户,确保补偿及时、足额、到位,不引发矛盾纠纷。  

5)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构建公路建设的和谐稳定。一是要全力排查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的社会关系。公路建设期间可能引发的山林、水利、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等矛盾纠纷,要坚持贯彻“调防结合,以调为主”的方针,认真按照《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力争做到小纠纷不出工区,大纠纷不出标段,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二是要建立坚持“严打”长效机制,当地公安派出所要加大治安巡逻,对公路建设中发生的盗窃,敲诈,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案件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要教育引导村民理性对待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给村民带来的损害,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四是施工单位要与当地政府建立健全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机制,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纠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的公路建设环境。五是要开展以“平安标段、平安工区”为载体的平安创建活动,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公路建设期间不因防范不严,矛盾调解不及时引发重大不安全事故和群众性事件。

 总之,公路建设中的社会矛盾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只要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依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切实保证农民利益,把修建公路与建设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公路建设与解决群众利益的关系,就能保障公路建设顺利进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县综治办任肖丽   县交通局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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