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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寻衅滋事常闹访屡教不改终获刑
发布时间: 2015-12-17 新闻来源: 新浪司法 2015年08月06日  新闻人气: 661

      借移民安置补偿费问题多次非法上访,冲击国家机关,损毁国家财物,屡次严重扰乱单位秩序。721日上午,运城市芮城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被告人寻衅滋事案件。

  被告人陈某某一家于1959年在三门峡建库移民中,随全家从河南灵宝迁至芮城县东垆乡东垆村,政府依据当时的补助政策对其家庭进行了移民安置补偿。多年来,陈某某以要求政府赔偿其家移民的房产费及上访费为由,到国家有关部门及河南省与我省各级各部门进行上访。20041027,有关八部门经研究,认为当时对陈某某家庭的补偿标准符合国家政策,其提出的赔偿上访费用的诉求不符合国家规定。后陈某某及其亲属书写了保证书保证不再上访闹事后,芮城县移民办出资人民币5万元在陈某某院基上为其建造了砖木结构房屋5间。但陈某某又多次赴各级各部门进行非正常上访,曾多次被北京市公安局原宣武分局、芮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201541710时许,陈某某来到国家水利部机关接待室进行上访,因对接待人员的答复不满意,遂用脚多次猛踹接待室防盗门。后又多次来到国家水利部机关对门牌进行打砸致损毁,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借移民问题非正常上访,任意损毁公共财物,并发表非法言论,其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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