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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上访者因寻衅滋事获刑两年
发布时间: 2015-10-26 新闻来源: 山西法制报(2015年05月14日)  新闻人气: 4219

 

近日,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正常上访构成犯罪的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2014 年8 月29 日,被告人孙某在北京市闹市区抛撒纸质材料,制造影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决定行政拘留5 日。2014 年9 月12 日,被告人孙某又从朔州市乘大巴到北京,从王府井乘坐99 路公交车行至长安大街,将随身携带的上访材料向车窗外抛撒,制造影响,引起路人围观,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北京市民警当场查获并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次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事拘留。2014 年9 月20 日经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决定,对被告人孙某取保候审,交由朔州市公安局北城派出所监管。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孙某未向监管机关做任何请示和报告的情况下,又多次到北京非法上访,因此被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行政拘留。
2 月16 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经审理,朔城区法院认为,孙某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正确、正当地行使上访权利,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2015年4月22日,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孙某非法信访行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孙某上诉至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23日,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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