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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以正风肃纪为主题的“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活动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2-08 新闻来源:   新闻人气: 11561

 

 

 麟政法发﹝2014﹞2号
为切实解决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庸”、“浮”、“懒”、“散”行为,结合全县干部职工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活动,利用一周时间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现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问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政法委员(扩大)会议精神为切入点,针对政法队伍的具体情况,严明纪律规定,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汇聚正能量,树立政法机关及政法干警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主要内容
(一)治“庸”,解决不会干事的问题。通过整顿治理解决谋划工作缺乏思路、缺乏创新,只会照读、照抄、照搬,总是凭老经验管理、靠老办法办事,处理问题、推进工作眼界不宽、办法不多,工作的特色亮点不多、成效不明显的问题;解决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遇到矛盾或问题不是积极主动解决,而是能拖就拖,能躲就躲的问题;解决抓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对一些重要事项的安排考虑不周、对一些重要文件的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解决工作原则性不强,好人主义盛行,对队伍管理和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解决干警平时不学习,业务水平不高,工作方法简单,办的案子质量不高、效果不好,致使一些通过耐心释法析理本来可以疏导化解矛盾的案件当事人到处上访,造成工作被动的问题;解决干警宗旨意识不强,摆衙门作风,以官老爷自居,语言粗暴,态度蛮横,老百姓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解决干警办事敷衍寒责,对人民群众的求助、报警等态度冷漠,有的不理不睬,有的搪塞,有的听之任之,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得到保护的问题。
(二)治“浮”,解决不肯实干的问题。通过整顿治理解决喜欢做表面文章,报喜不报忧,甚至弄虚作假,为了追求考核位次,上报的业务数据不实、不准的问题;解决心浮气躁、急功近利,整日里围着领导转,干给领导看,搞花架子,邀功请赏的问题;解决不在实干上下功夫,说功比练功好,唱功比做功强,讲道理头头是道,就是不行动,讲思路一套一套,就是不落实的问题;解决喜欢当评论员、裁判员、观察员,不仅自己不干活,还看别人什么都不顺眼,与同事相处没有包容心,吃不得半点苦,受不得半点委屈;解决整天想着怎么跑官要官,打听如何托关系、递条子为自己谋个一官半职,甚至有的刚坐上一个位子,就盘算另一个位子,一听到风吹草动,就四处活动托关系、走门路、打招呼的问题;解决本位主义思想严重,看问题、做事情永远是个人得失第一,集体观念差,缺乏团队意识的问题;解决不能正确定位自己,总认为自己是怀才不遇,组织上对不起自己,牢骚满腹,怨天尤人,到处告状,甚至公然地散布传播一些诋毁党的形象、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言论。
(三)治“懒”,解决不思进取的问题。通过整顿治理解决安于现状,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甚至一月到底、一年到头几乎没干什么工作的问题;解决工作中缺乏激情,推一把动一把,满足于低标准地完成任夯,不愿做到最好、最优的问题;解决心思不用在工作上,追逐个人兴趣爱好,热衷于钓鱼、打牌、上网、节假日组织活动的问题;解决缺乏吃苦精神,不安心在基层工作的问题;解决工作中拈轻怕重,不愿到办案岗位去,不愿承担写材料等苦差事的问题;解决不学习、不思考、不总结、不提高,个人无特长,工作无特色的问题;解决对事业的追求在一天天淡化,早早地产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开始混日子、磨洋工的问题;解决缺乏担当精神,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遇着矛盾绕着走,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问题;解决领导干部把自己混同于普通干警,任职后在岗位上不是“干”,而是“混”,守摊子,混日子的问题。
(四)治“散”,解决不守纪律的问题。通过整顿治理解决作风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干警松懈涣散,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问题;解决组织纪律观念差,该请示的事项不请示,该汇报的问题不汇报,对上级的政策和布置的任务,强调客观理由,推三阻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解决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开会不说、会后乱说,心目中没有集体主义,只有自由放任的问题;解决工作时间、工作日中午、执法办案期间饮酒或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警车乱用、公车私用、乱停乱放、酒后驾车、开霸道车,甚至发生恶性交通肇事的问题;解决特权思想严重,自以为在政法机关工作高人一等,把神圣的执法岗位当作自己的特权,不顾上级的三令五申,以配偶、父母、子女的名义开办娱乐场所,利用工作关系招揽生意的问题;解决喜欢和不三不四的人搅成一团,充当他们的“保护伞”,一有风吹草动,为他们通风报信的问题;解决丧失原则立场,一门心思捞好处、图回报,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或借办案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解决目无法纪,执法犯法,严重损害了政法机关形象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与全县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活动同步进行,分为四个阶段:
(一)强化纪律阶段(2月7日至2月9日)。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政法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学习领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黄超在宝鸡市政法委员(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县委书记孙敬虎同志在县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及机关作风整顿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增强干警法纪观念,提高其参与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自觉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2月10日至2月12日)。对照党章等纪律要求、群众的期盼以及正风肃纪重点治理的四个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做到立说立行、边查边改,保证自查自纠质量。
(三)专项检查阶段(2月13)。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政法各部门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查找问题的情况。
(四)建章立制阶段(2月14日)。政法各部门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各项章制度,形成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政法各单位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县委政法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法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将正风肃纪活动动与干部职工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让社会各界深刻感受到正风肃纪活动给政法系统带来的新变化。
(二)狠抓正反典型。要重视正面典型宣传,及时发现和大力各单位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以“亮剑”的精神抓整治,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开展民主评议。专项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在本单位内进行通报,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开展民主评议,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满意。
 
 
 
                  中共麟游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2月7日
 
 
 
 
 
发:政法各单位              
抄送: 市委政法委、县委办、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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