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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人情的代价
发布时间: 2021-09-28 新闻来源: 麟游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人气: 915

 

【以案说法】

套用一句俗语:出借有风险,借物需谨慎。这是一个人情社会。朋友之间相互借东西,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面对借物请求,相信大多数人都会不假思索的给予方便。但有时候,出借物品也需要三思而后行。否则,你付出的一片好心,换来的可能是被莫名其妙的拖下水,受到法律的制裁。就像下面这个案例:


【案情回顾】

过年了,老张嘴馋,想打点野味换换口味。恰好,他对设置简易电网略懂一二。很快,他从网上购买了绝缘杆、逆变器等设置电网的必备素材。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现在就缺少最关键的电瓶了。想到邻居老王有农用车,家里应该有电瓶。于是,老张到老王家去借,并如实告知:打个野味尝尝。老王犹豫了:国家严禁私设电网,这可是违法的事。但经不住老张软磨硬泡,碍于情面,老王还是借给了老张。末了,还善意提醒:这东西危险,可不敢胡来,一定要小心,别伤到人。老张把电网架设在一片荒草滩,出于安全,自己就在附近守着。不久,电网就猎到了三只野兔。老张把猎物放到车上,收了电网正要离开,被巡逻至此的执法人员逮了正着。由于老张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狩猎,被麟游县公安局以非法狩猎罪移送审查起诉。经过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老王明知老张非法捕猎,依然为其提供关键作案工具,应当构成非法狩猎罪的共犯。很快,“倒霉”的老王也被以非法狩猎罪追加起诉。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检察官提醒】
little TIPS

对于明显违法的出借行为,需要谨慎。就好比出借机动车,如果一味顾忌朋友情份,而选择无视对方无证或者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那么对方出了事故,出借人也难辞其咎。案例中的老王也很委屈。但是,明知对方设置电网捕猎依然出借电瓶,即使自己自作聪明的善意提醒,也无法掩盖自己成为帮助犯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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