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法动态 >> 正文
宝鸡市综治委第四督导检查组莅临麟游县督导检查综治工作
发布时间: 2013-05-17 新闻来源:   新闻人气: 614

 

5月16日,宝鸡市综治委第四督导检查组一行在市检察院检察长霍永库的带领下,莅临我县对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制大落实活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上午,检查组一行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明辉,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升陪同下,先后深入九成宫镇西坊村、九成宫镇镇政府、北马坊煤业有限公司,采取座谈、听汇报、查资料等形式,认真扎实地对我县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大落实活动贯彻落实情况、“一村(社区)一法官”和“三官一律”进村(社区)工作情况、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情况以及2013年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部署安排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下午,督导检查组听取了县上的工作汇报。
督导检查组在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后,认为麟游县综治及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总体情况很好。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了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二是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使责任落到了实处;三是强化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社会治安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政法队伍满意度连续多年在省市排名前列。
督导检查组在对我县的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的同时就今后进一步做好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动员各方工作力量,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各成员单位都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政法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综治平安建设主力军作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扎实细致地做好“三官一律”进村(社区)和“一村一法官”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夯实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基础。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是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基础,要动员各调解组织深入基层,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并重,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县委副书记赵会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明辉,县人大副主任王生珍,县法院院长卫文杰,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升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会并陪同检查。
版权所有:中共麟游县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地址:陕西省麟游县碧城路2号
电 话:0917-7962155 网站运行及制作维护:宝鸡合强软件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2010642号-1